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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

2024-04-28 19:39  点击量:

2024年4月28日下午,在齐志楼401教室,生态环境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学习《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23】17号)。

党总支书记朱丽详细解读了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她强调,教学事故不仅关乎教学质量,更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院乃至学校的声誉。每位教师都应熟悉了解该办法并铭记在心,严格遵守教学规范,防范教学事故的发生。

刘晓光院长强调,对于教学事故,应严格按照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维护教学秩序。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是每位教师的责任,应通过加强教学准备、提高课堂管理能力等方式,降低事故风险。

王志红副院长就毕业论文、课堂秩序、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事故认定中的具体问题做了强调。

此次学习活动大大加深了学院全体教师对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理解。教师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他们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加注重教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

生态环境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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